场外认购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募集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例:假定某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末日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80%,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80%=8000元
净认购金额=8,000/(1+1.2%)=7,905.14元
认购费用=8,000-7,905.14=94.86元
场外认购份额=(7,905.14+10)/1.00=7,915.14份
即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末日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场外认购可得到7,915.14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500,000元(含500,000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上海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08年3月10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开户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加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④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402-97990153900000013
①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如果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认购)业务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资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④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3、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认购程序及所需资料如下:
(1)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上海中登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投资者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通过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工商银行认购“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上海中登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五)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1、电子直销渠道目前开通“银联通”模式,支持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借记卡,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2、电子直销渠道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3、电子直销渠道开户与交易网站:www.py-axa.com
4、受理开户时间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照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5、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持兴业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任一),登录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xa.com),选择“现在开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网上开户操作;在网上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点击“网上交易”,通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网上认购;
(2)已开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上交易”进行网上认购。
6、注意事项
(1)“银联通”客户每笔认购将支付2元至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用。
①单笔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每笔收取2元;
②单笔认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每笔收取3元;
③单笔认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每笔收取5元;
④单笔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每笔收取8元。
(2)“银联通”模式划款限额:
①兴业银行借记卡:无限额。
②浦发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每日划款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六)其他代销渠道
其他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工商银行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2)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不受理)。
(4)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投资者可从2008年3月10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机构投资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④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402-97990153900000013
①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如果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办理完毕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认购)业务申请表》;
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认购
(1)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①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3)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工商银行认购“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上海中登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7)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上海中登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其他代销渠道
其他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和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平
总经理:刘斐
成立日期:2007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吴冰
网址:www.py-axa.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34,018,850,026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网址:www.icbc.com.cn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七)“销售机构”部分。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61638452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吕红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郁豪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接A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