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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第A03版:新闻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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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林义相:给风投更好的退出机制
创业板制度创新
将创业板当成制度创新“试验田”
左晓蕾:可试点集团诉讼机制
徐刚:让券商作为做市商入市
华生:应明令禁止资产重组
上市门槛不能低
吴晓求:重整资本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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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应明令禁止资产重组

  □本报记者 谢闻麒 申屠青南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在创业板的规则设计中,一方面可以考虑放开涨跌幅限制;另一方面需强化退市机制。创业板应明令禁止资产重组,禁止卖壳,企业搞不好就要下市。

  他指出,资产重组虽然迎合了投资者的短期需要,但同时导致了上市公司“只生不死”,资本市场没有新陈代谢、没有优胜劣汰。退市规则的核心就在于是否禁止重组。

  华生说,在创业板推进过程中应该增加市场化方面的探索。“一方面在市场化上给出大的空间来,另一方面在监管方面要更加严格。”长期来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所滞后。同时,创新又是国策,在资本市场上没有相应的配合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所以创业板的推出意义重大,推出创业板从方向上没有任何问题,应该积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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