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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第D04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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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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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8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 :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盛安心

  基金代码 :253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7月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 :83,644,725.16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

  (三)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古韵

  联系电话 :021-50478080

  传真 :021-50478920

  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10-66106912

  传真 :010-66106904

  电子邮箱 :custody@icbc.com.cn

  (五)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 :www.gtja-allianz.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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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

  (三)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 德盛安心成长线的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四)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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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五)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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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管理人简介: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公司目前管理着五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基金经理简介:

  孙建先生,经济学学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本币、外币证券交易员、安联集团德累斯登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德意志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公司(法兰克福)基金经理,负责在亚洲新兴市场的股票投资。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起兼任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7年A股市场在上一年牛市的基础上又上涨了将近一倍,推动市场的根本动力在于快速增长的流动性。外贸顺差和信贷的高速增长是推升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如2007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1.53万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43.3%,全年贸易顺差262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847亿。

  过剩的流动性推动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全年上升4.8%。通货膨胀压力的不断增加意味着持续的宏观调控政策,如央行在2007年的连续加息,大幅提高准备金率并达到历史高点。这些紧缩政策的效果在2007年下半年逐渐体现出来,A股市场在紧缩的影响下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调。

  本基金在2007年的操作中坚持创造绝对收益的理念,为追求低风险、稳定回报的投资者保持了较低的股票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组合上以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新股申购为主要投资品种,股票组合中以消费增长为主线,在金融保险、食品饮料等行业中保持较高的配置,积极投资受益于农业行业复苏的低估值的化肥类上市公司。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9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上涨3.00%。

  2、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A股市场从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开始进入牛市,至今已经成为全球一个重要的股票市场,9万亿的流通市值意味着投资于A股市场的真实资本,和三年前相比呈现飞跃性的发展,未来几年中A股市场仍然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蕴藏着大量的投资机会。但进入2008年,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A股市场呈现出震荡的特征。

  首先,近期由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引发的经济衰退对全球经济发展影响巨大,不仅在美国自身的房地产市场,更多的是基于次级债创新的结构性产品给海外投资机构带来的重大损失,这些金融机构的问题将逐渐在2008年上半年暴露出来。美国经济衰退带来的全球经济不景气给长期以来支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外向型产业造成不利影响,外贸盈余的下降将降低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

  其次,整体市场上,企业受到外部需求的下降和内部紧缩政策的影响,以及不断攀升的原材料和劳动成本,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在2007年的基础上很难保持过去两年的高速增长,而且投资收益不可能达到去年的高增长水平,投资者对企业盈利的预期也大大降低,投资者预期的下降带来的是估值水平的下降。

  第三,2008年股票市场的供求正发生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受紧缩政策和对外顺差下降的影响,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在减少;另一方面股票的供给量却逐渐增加,IPO发行、上市公司增发和小非解禁都将对二级市场造成极大的压力,供给的压力必然降低市场的估值水平。

  第四,国际金融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化将对中国经济政策带来重大影响,过去一百多年中各国为了经济发展,为了能源需求不断进行产业革命,不断创新。在油价居高不下的时代我国能源政策必然随之调整,或鼓励资源开发,或鼓励节能减排,相应的政策必然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影响。

  针对以上的不确定因素,在震荡的市场环境中本基金为了投资者追求绝对收益的目标,在震荡市场中降低股票投资的比例,保持较低的股票资产配置策略,增加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求稳定的绝对收益,股票投资上以自下而上的策略为主,在公司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投资基本面优秀、估值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

  进入2008年,本基金为投资人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寻找投资机会,创造绝对收益:a)蓝筹股大幅下跌后的相对低估值;b)受益于农业发展的化工、化肥等上市公司;c)煤炭等资源、能源类上市公司;d)节能减排等政策的推动带来的上市公司业绩的改善;e)防御性的电信、电力和高速公路等低估值品种。

  (四)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年度,基金行业继续在规范中蓬勃发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公布和实施,监管机构对基金行业的管理也更加细化和深化,不断成熟和规范。公司对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十分重视,为此,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紧跟监管机构的步伐,组织相应部门学习并贯彻落实相应法规。除及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外,还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时安排了相关法律培训,使员工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的理解,力求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本年度,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宣传推介材料中及时加入《风险提示函》,并提请相关部门制定了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调整基金席位交易量控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对公司现有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在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运用等功能;根据《关于在基金募集、拆分、封转开、分红等有关业务中增加风险揭示内容的告知函》的要求,及时在审核各项材料时加入相关风险提示内容;结合《关于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第三方的资金安全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一些关键点与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据此更新了日常检查表等。

  (3)通过各部门的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以及信息披露等领域,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行相关监督部门的日常联系。监察部门分别与托管银行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7年,本托管人在对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2007年,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所有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7年所编制和披露的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8年3月13日

  五、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及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许卓炎对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KPMG-B(2008)ARNo.0272)。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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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盛安心成长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利润表

  200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基金简介

  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9号文)和《关于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5]180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09,055,615.4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 该成长线按以下方法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基金2007年度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计量属性

  本基金编制财务报表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参见附注3(2))除外。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2007年7月1日之前,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之前,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扣除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后的金额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配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2)(a)(iii)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2007年7月1日之前,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自2007年7月1日起,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权证投资。2007年7月1日之前,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b)贷款和应收款项

  2007年7月1日之前,贷款和应收款项按实际支付或应收取的金额入账,并采用名义利率法确认相关的利息收入,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协议融出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c)其他金融负债

  2007年7月1日之前,其他金融负债按实际收取或应支付的金额入账,并采用名义利率法确认负债相关的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协议融入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基金资产估值,主要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如下:

  (a)股票投资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股票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i)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估值。

  (i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成本估值;自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ii)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iv)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两者之间的差价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确认为估值增值。

  (b)债券投资

  (i)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ii)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ii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成本估值;自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v)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成本估值;自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v)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c)权证投资

  交易所上市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自2007年7月1日起,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4)收入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在卖出股票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交易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投资收益于2007年7月1日之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2007年7月1日起于卖出债券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计提利息收入。自2007年7月1日起,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融出资金额与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5)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根据《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根据《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融入资金金额与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9)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一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以持有人权益转出。

  4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合称“原会计准则和制度”)和《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所编制。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基金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表时,2006年度以及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相关比较数字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且将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基金2006年度和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净损益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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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追溯调整,按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下“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的投资估值增值/(减值)净变动现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科目中核算,相应的未实现损益平准金现按企业会计准则直接记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科目。于会计期末,按原会计准则和制度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下“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的全部余额,现按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于“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科目中。

  本基金除对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2006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外,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对2006年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重新列示。

  5 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4)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 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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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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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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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度本基金未获得因股权分置改革而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 (2006年:人民币39,670.00元,已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下转D0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