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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8 日 星期
第A04版:读者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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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者应永久市场禁入
对违规者要“罚到肉里”
基金和理财产品不宜打新股
新股申购预设五档 就低不就高
“软信息”不当变化应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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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者要“罚到肉里”

  □周义兴

  

  在上证所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的存量股份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为此,上证所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公开谴责,还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在如何处罚问题上,笔者认为应该“罚到肉里”。因为在市场还未形成重视自身“声誉”的良性机制情况下,有些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虽然因违规行为受到谴责,但由于违规行为所得并未受损,所以有相当一部分违规行为人对交易所的谴责并不当回事。如果能在推进股市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提高市场相关监管水平,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在结果上真正“得不偿失”,不仅可以对市场可能的违规行为形成震慑,而且还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使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同时也可提高投资者对市场公正程度的认可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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